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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七)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岗位要求 |
1 |
老干部 服务管理 |
1人 |
负责老干部服务、财务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熟悉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心强,执行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协调和管理能力,有一定财务工作经验,计算机操作熟练。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送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地址:徐汇区长乐路1133号,联系人:瞿华,联系电话:19121456313 64227381。
(三)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五)政审
本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本单位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
2019年10月18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