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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是上海市总工会主办的工会干部培训院校,主要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会理论研究、工会学术交流等职责。因学院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结合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三)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岗位具体要求 |
教研人员 |
4 |
1.具有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含通过博士论文答辩); 2.能够独立承担承担政治理论、工会基础理论、工运史、劳动关系、就业保障、劳动法、工会工作等方面课程教学及科研工作。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相容性强。 5.具有优秀的研究成果或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 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职位,并将个人身份证明、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吉林路2号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收。(邮编:200082)同时发送邮件至zp57463763@163.com邮箱。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且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概不退回。
(二) 资格审查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会收到面试、试讲通知。如果只有一人符合招聘条件,则招聘工作不再继续开展。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通知于报名结束后2周内发出。面试、试讲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未进入面试、试讲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等方式,试讲采取现场教学等方式,根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等要求对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情况做出评价。
(四)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试讲成绩,报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21-55898796
联系邮箱:zp57463763@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吉林路2号510室 组织人事处
邮编:200082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9年7月16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