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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现有12个学院(部),海洋科学、水产、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专业学位授予点,43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在校学生15000多名。学校荣获“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12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2018年USNews(世界四大排行榜之一)中国内地高校排名92名。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我校,共同发展!
二、招聘岗位
1.高层次人才:不限
2.专任教师:80余名
3.专职辅导员:5名
4.管理及其他专技岗:9名
三、招聘说明
(一)应聘时间与方式
1.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本招聘计划所公布的岗位,招满即止)。
2.应聘者根据上海海洋2019年人才引进与岗位招聘计划(第3批)(见附件1)岗位相关要求,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电子版简历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部门+岗位+姓名)发至部门招聘邮箱。
(二)岗位招聘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优先聘用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和海外学历背景人员。新招录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以“师资博士后”方式录用(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对师资长期紧缺的部分专业,以及我校暂无博士后流动站的人文社科类和外语类专业,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已具有博士后经历、符合进编录用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新进专任教师实施“3+2”首聘考核制度(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首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实验技术岗: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背景,掌握与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大型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经验者优先。具有本岗位相关中级职称者优先。
管理岗: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身心健康,具有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经历、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海外教育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其他专技岗: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者优先。
本招聘公告有效期截至2019年9月10日。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和招聘规律,各学院按需自定试讲时间;非专任教师岗位在招聘公告截止日期后集中开展综合考察(含笔试和面试)。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办法
1.受理应聘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2.综合考察(考试或考核、试讲等);
3.政审与体检;
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
(1)在编教师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和学校薪酬体系执行。其中,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等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含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平台建设费。
(2)博士后人员按照上级关于博士后相关待遇标准提供资助,若被纳入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等资助计划,按照资助标准执行。
2.住房待遇和户口政策
(1)以事业编制录用的人员可申购政府政策性房源。
(2)学校实行住房货币补贴制度,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
(3)学校积极协助申请临港地区公租房、人才公寓和临港地区人才租房补贴等。
(4)学校按照程序和要求申请录用在编人员的上海市户口;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将享受上海市博管办博士后及家属落户“绿色通道”,帮助快速落户。
3.教学科研激励体系
学校搭建完善的荣誉培育体系和健全的教学科研奖励体系,对教学和科研成果予以奖励。
4.教师发展
(1)学校建立完备的职称晋升体系,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学术空间和平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增量优先满足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提供单列职数参加直聘或“即评即聘”。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情况,研究生招生计划向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倾斜,优先安排博士招生名额。高层次人才的研究生导师资格由“绿色通道”审批。
(2)实施国外访学、国内进修、产学研践习等教师发展计划。
(3)学校提供博士科研启动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校科技发展专项基金、上海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等。对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引进与建设的经费,实行预算经费、专项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及政府的人才专项经费等多渠道、全口径经费统筹;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的研究平台纳入所在学科平台建设计划,已有仪器设备向入选者开放;科研启动所需经费及需单独购置仪器设备的,学校将根据入选者本人提交的研究计划及预算审核后给予支持。
(4)加强团队建设,按照“学科-专业-学位点”布局,引导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相关教学科研团队。
(5)推荐优秀师资申报国家及市部级各类人才计划,为申请者提供政策解读、答辩辅导、专家咨询等协助。
5.学校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免费体检、教职工疗休养、探亲差旅费、子女幼托费等其他待遇。
6.学校周边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滴水湖、中国航海博物馆等),生活配套齐全,基础教育资源聚集,现有上海中学东校、明珠小学、建平临港小学、冰厂田幼儿园等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 编:201306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8138
上海海洋大学
2019年7月1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