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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科学、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的专业研究和决策咨询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意愿从事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吃苦耐劳。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8个科研岗位。
岗位 编号 |
招聘 部门 |
招聘 人数 |
岗位说明 |
招聘要求 |
01 |
普通教育研究所 |
1 |
从事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技术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基于教育技术研究形成促进学生发展的实践转化和决策咨询。 |
1.全日制高校,教育技术学或相关专业;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掌握教育技术和中小学教育科研的实证研究方法,通晓本专业领域的经典理论和前沿理论; 4.熟悉上海基础教育相关政策,对中高考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基础教育信息化等教育政策有深入了解; 5.英语阅读及口语熟练,能独立完成英语原版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翻译和从事对外学术交流联络工作; 6.熟练掌握SPSS等社会科学数据统计分析软件和Python、Matlab等软件的编程和数据分析操作; 7.知识面广,善于接受新事物,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 |
02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2 |
从事各类教育科研项目 |
1.全日制高校,行政法、教育法制、公共政策与管理、教育政策、高等教育和比较教育等专业;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了解目前教育的状况、热点问题,对相关教育发展与改革问题研究有持久的兴趣; 4.有意愿从事教育政策与法制研究、区域与专题比较研究、经济人口与高等教育发展研究; 5.有从事课题或项目研究的数据处理、访谈调研、文本分析等经验,有良好的研究方法训练; 6.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 7.有良好的外语能力,英语六级及以上。 |
03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2 |
从事语言政策研究,参与语言文字科研与决策咨询项目。 |
1.全日制高校,中文专业;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了解我国语言政策及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状况、热点问题,对相关政策问题研究有持久兴趣; 4.英语六级及以上; 5.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 6.具有语言政策与规划(LPP)专业背景者可优先考虑。 |
04 |
智力开发研究所 |
1 |
从事教育政策研究。 |
1.全日制高校,职业教育学及相关专业;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能熟练阅读和翻译专业英语文献资料; 4.有较强的定量研究与计算机数据分析处理能力; 5.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 6.具有职业教育学科方向或在读期间参与过相关职业教育项目研究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可优先考虑; 7.具有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管理学等跨学科背景,或具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类相关项目研究经验且目前从事职业教育研究者,可优先考虑。 |
05 |
德育发展研究院(筹) |
1 |
从事学生安全教育数据库建设与数据采集、风险分析、形势研究。 |
1.全日制高校,教育学、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 4.能熟练使用数据处理工具;熟练抓取相关数据资料;具有网络、网站维护、开发能力; 5.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 6.具有计算机行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
06 |
德育发展研究院(筹) |
1 |
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及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相关前沿动态研究。 |
1.全日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类等相关专业; 2.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中共党员; 5.文字功底较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材料发至招聘邮箱 jkyrs@cnsaes.org,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编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综合测评。未进入综合测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分为专业测评、心理测评、院面试等环节,分别采用笔试、项目实测、机考、面试答辩等方式。
4、体检
通过综合测评人员参加体检。至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对通过综合测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因故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递补人员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64169448
六、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64220252)。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6月19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