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上半年港澳台考生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上海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5日(星期二)8:00—1月16日(星期三)16: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1月17日(星期四)—1月18日(星期五)每天9:00—11:30,12:30—16:30。
报名信息确认有两种方式,各区级考区实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
(1)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现场确认具体提供材料见附件3:港澳台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交的信息说明。
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2)网上审核:各高校考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考区所有报名考生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含照片)。
各高校考区只接受本校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和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高校考生及社会考生的报名,对照片和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给予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
3.网上缴费的时间为1月17日(星期四)—1月20日(星期日)。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2月21日(星期四)—2月22日(星期五)(每天9:00-11:00,13:00-16:00)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报名考区领取发票(领取地点详见附件4: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不得跨考区领取。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试时间为3月9日(星期六)。所有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 间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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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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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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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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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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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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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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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儿 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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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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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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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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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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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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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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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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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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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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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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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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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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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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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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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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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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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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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考区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3月4日(星期一)-3月9日(星期六),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6日(星期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6日至17日两天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http://www.shehr.cn。
(五)2019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16日—4月19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七)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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