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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农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第二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应聘人员必须是已参加过2018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75.9,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10月21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递交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详见《招聘简章》。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18年度第二次市农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邮箱。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应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应聘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招聘办法
1、考试方法
以面试形式为主,部分单位视岗位需求进行岗位技能等测试。
2、面试人员确定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面试比例1:5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应聘报名表和各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真实情况等进行考察。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其它事宜
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面试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简章》。监督电话:23119602。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