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2019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预计发布时间为11月上旬。
2018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是2017年11月2日,收藏本页面华智学校将第一时间更新,广大考生可提前加入2019上海公务员考试QQ交流群23157700和大家一起备考
以下是2018上海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18年度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或一级主办)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和优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本次公务员招考与上海市2018年度大学生村官选聘同步进行。大学生村官在已录用公务员中选聘,具体选聘办法另行规定。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