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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是隶属于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宋庆龄生平事迹及思想品质的宣传、文物保护、学术研究等工作,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了纪念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会计,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岗位职责
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经费;根据财政预算及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付款凭证,处理经济业务,办理单位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分析、检查单位预算执行和收支情况,定期编制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负责单位固定资产资金(含文物资产)帐目的登记工作;负责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工作。
2、任职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熟悉财政、税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财会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5.9分),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者均可报名。请将《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笔试成绩截图、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及其他相关材料邮寄至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843号,邮编200030,信封上请标注“应聘”字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应聘人员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本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依据笔试分数按1:5比例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邮件方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面试人员发送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馆组织实施,侧重于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知识结构、沟通能力、培养潜质等方面,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参加面试人数与实际招聘数按5:1的比例,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拟录用考生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邮寄到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办公室。
5、考察
由本馆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编委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蒋老师
邮 编:200030
联系电话:64376268 监督电话:64335033
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
2018年9月10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