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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卫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卫党[2011]254号)、申康中心党委《关于加强直属医院中层干部聘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申康党发〔2012〕7号)和《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沪皮党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2018年8月13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在院内外公开招聘皮肤再生医学临床研究室副主任1名。
一、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医院党政统一领导,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团结同志、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医院的相关规定,正确处理医院、科室、他人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3、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够统筹全局、谋划发展,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4、正确行使权力,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滥用职权和谋取私利。
5、竞聘科室主任职位的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45岁。
6、群众公认,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专业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一般条件,不受学历、职称限制,可以破格使用。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博士以上学历、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三年以上科研管理经验,有实验室建设经验,熟悉科研步骤及管理要求,并有科研成果转化经验。
3、有知识产权申报及管理经验、学科人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经验。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曾主持过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科技部项目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
二、选拔聘用方法和程序
竞聘人员填写《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干部公开选拔报名表》(医院官网公告栏自行下载),于9月16日前发至人事科邮箱(pfbrs2011@126.com)或党办邮箱(pfdangban@163.com)报名,邮件名称标明“公开选拔+应聘岗位+姓名”,同时准备好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需参加竞聘评审,并经过反复酝酿、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反馈、公示等组织工作程序,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予以任命。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