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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创新管理与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发专〔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行政办公室项目管理业务员1名;
2、学研合作处高级主管2名;
3、学研合作处主管1名;
4、国际合作处主管1名;
5、网络信息处主管1名;
6、技术服务处主管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行政办公室项目管理业务员
做好业务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落实等工作,起草有关文稿和PPT制作、联络协调各项工作、组织各类会议活动和接待工作。
(2)学研合作处高级主管
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区县科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需独立开拓新项目,并带领项目组完成项目策划、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等全过程。
(3)学研合作处主管
熟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能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能独立带领团队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项目。
(4)国际合作处主管
熟悉国际科技项目交流,能独立承担科技项目,并带领团队组织具体实施工作,具有理解新领域技术能力。
(5)网络信息处主管
负责日常活动的摄影及影像的后期制作工作,能独立完成处理各种后期素材,包括视频、音频以及特效。
(6)技术服务处主管
能独立承担科技会展项目,具体负责科技会展项目的策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等。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行政办公室项目管理业务员(专业技术岗位)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较好地文字写作功底和协调能力,熟悉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制作图表,工作勤奋踏实,执行力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2)学研合作处高级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能独立开拓新项目,并具有独立组织项目申报和大型学术会议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3)学研合作处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具有独立组织项目申报和大型学术会议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4)国际合作处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具有流利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组织国际科技项目的实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5)网络信息处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大专或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毕业,40周岁以下,熟练掌握后期软件,能独立完成视频制作、海报设计制作工作,熟练使用前期拍摄设备,了解后期剪辑流程。勤奋好学,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与敬业精神。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6)技术服务处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40周岁以下,具有较好的会展设计和项目实施能力,能独立承担会展项目,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sstec.org.cn。应聘报名表请按姓名+应聘岗位的文件名形式发送。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8日9:00-2018年8月16日16:00。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4197621
邮 箱:hr@sstec.org.cn
监督电话:23112517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8年8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