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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出生日期必须为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岗位,出生日期必须为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出生日期必须为1978年6月30日及以后,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岗位,出生日期必须为1973年6月30日及以后;
4.大专及以上学历(如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上的学习方式必须为“普通全日制”;举例:某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所提供的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均不是“普通全日制”的,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
5.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的;
(2)录用后,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
(3)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4)有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记录的;
(5)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6.具体岗位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6 月 12 日至 6 月 1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6 月 16 日至 6 月 18 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
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石湖荡镇学府路16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的,请自行到学信网上注册后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单;
(5)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
(6)其他招聘简章内要求的符合招聘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对象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测试
(1)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并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4:6权重确定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实务操作。部分岗位需进行实务操作,操作成绩合格,择优录取。
3.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政审、体检不合格,可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4.公示录用
对政审、体检合格者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考监督与咨询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7759036(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党群办:57752124(笔试面试录用工作)
监督电话:5775362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湖荡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石湖荡镇党群工作办公室
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