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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由政府开办的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民政部首批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点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生,1名;
护士,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临床医生
1、职位说明:负责住养老人诊疗和健康保健工作;做好医疗查房、病史采集、健康档案建立、体检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
(二)护士
1、职位说明:负责住养老人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工作;制定医疗护理个案,并予以实施评估。
2、招聘对象与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吃苦耐劳,能从事一线生活护理工作。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人事科。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人事科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三)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我单位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人事科
邮编:200032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31758002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2018年5月21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