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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海市口腔医院/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成立于1946年,前身是上海市立牙病中心防治所,隶属于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院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于一体,系以医防融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上海市文明单位。在复旦大学和上海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医院着力于医教研防协同发展。受上海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承担上海市口腔公共卫生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指导上海市各区县的口腔疾病防控工作,拥有一支国内最大的口腔公共卫生专业队伍,为居民提供口腔健康服务,着力改善居民口腔健康水平,提高生活品质。我院是上海市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上海市口腔质量控制中心(南区)分中心,并与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建立口腔预防联合教研室,同时是温州医科大学及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学医院。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口腔临床医学学科带头人(牙体牙髓科、牙周病科、口腔修复科等专业)
(1)5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量SCI论文至少5篇;
(3)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面上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4)符合以上条件,有海外留学经历、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者优先考虑。
2、口腔临床医学学科梯队骨干
(1)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生导师;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2篇;
(3)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4)符合以上条件,有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考虑。
3、儿童口腔科临床医师
(1)40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出站人员。
(2)从事口腔全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病科及口腔预防等专业口腔医师。 口腔儿童专业医师优先
(3)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1篇。
如应聘人员为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23日。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发送至ssdcrs@126.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05月23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笔试由单位自行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考察
由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黎明 顾佳美
邮 箱:ssdcrs@126.com
联系电话:63298475×806 63298475×807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406-2号310室
邮政编码:200002
监督电话:63230668×816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