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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徐委办﹝2015﹞45号)等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徐汇区各街道、镇于2018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社区工作者,专职从事居民区或街道、镇所属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综治中心等公共事务岗位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
计划招聘279名,各街道、镇招聘计划数见附件《徐汇区2018年上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本区户籍或居住在徐汇区优先。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区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等限制。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备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共党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者优先。
4、报考人员除符合以上招聘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具体岗位所列的其他要求。
报考具体岗位所列的其他要求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7日10:00 至5月1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网址:东方人才热线(www.ejol.com.cn)“徐汇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专栏”,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明确报考的街道、镇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报名信息锁定不得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于5月8日10:00至5月11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街道、镇网上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结束前,报考申请尚未递交送审或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注:报名系统不支持IE9以下版本浏览器
(三)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8年5月17日10: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面试当天,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核:1、考生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报名表下方“承诺人”处应由考生本人签名);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考生);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5、准考证;6、根据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应确保上述材料真实,并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报考条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不得通过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并取消面试成绩。
(五)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和报考具体岗位所列的其他要求,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街道、镇政策咨询电话。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社区工作者考试由面试和职业测评两部分组成。
(一)面试
1、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考生的自我认知、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气质仪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3、面试计分规则:面试总分值为80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再进行职业综合测评。对于面试成绩不低于50分者,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以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职业综合测评人选。
(二)职业测评
1、职业测评包括基本认知能力测试和职业性格测试两项内容,通过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和能力等资质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
2、测评方式:职业综合测评通过“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3、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4、测评计分规则:依据测评结果对每名考生岗位匹配度进行打分,测评总分值为20分。
(三)确定拟招聘人员
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职业测评成绩相加,总分为100分,70分为最低合格线,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招聘,高于70分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以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
本次考试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其它事宜
(一)体检、考察:拟招聘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体检通过者,将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生未通过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二)公示:通过考察人员名单统一在“东方人才热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原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后,与各街道、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徐汇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徐家汇街道:64224568 天平街道: 64158198
湖南街道:64312967 枫林街道: 33638060
斜土街道:64032622 田林街道: 64703186
长桥街道:64103418 虹梅街道:64012650
康健街道:64759506 龙华街道:54121031
凌云街道:64537108-8304 漕河泾街道:64511668
华泾镇:54821818—5100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65564545*8109
政策咨询:64079067
监督电话:64079062
徐汇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小组
2018年4月28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