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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浦区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15〕53号)以及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实施青浦区2018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75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5.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4月27日(9:00时至16:00时)。
2.报名方式:考生前往各街镇报考点现场报名(各街镇报考点地址详见招聘简章)。
3.报名时所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名;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已经获得的学历报名)、近期2张2寸免冠照片,及其他报考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街镇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青浦区2018年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详见笔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18年5月19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8年6月上旬公布,低于面试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考生自行登录“青浦区政府网”、“青浦区人才网”网站查询。
4.面试人员名单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由各街镇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由各街镇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通过考察的考生,由区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各街镇办理聘用手续,工资薪酬待遇按照《青浦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33868765、3386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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