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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为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技术评估;负责本市住院医师培训事务、继续教育;杂志出版、图书情报等相关业务。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医学事务专员
1名
2、医学编辑 2名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员 1名
4、住院医师规培考务专员 1名
5、中医医学继续教育专员
1名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医学事务专员
(1)职位描述:医学学术会议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医学人文环境建设与维护;兼备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包括行政会议组织、外事交流等。
(2)岗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掌握电脑操作及一定的维护技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室软件;
英语四级及以上,有较强听说能力者优先考虑;
有较强文字表述及公文写作能力、较强逻辑思维能力;
有良好的的学习能力,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工作高效,态度积极,责任心强,工作细心,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2、医学编辑
(1)职位描述:稿件的送审、退修及退稿工作;按编排规范对稿件进行编辑加工;对排版后稿件按校对标准完成校对;对发现编辑、学术、排版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维护专家队伍,根据国内外学术动态组约稿件,组织专题学术交流活动。
(2)岗位要求:
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可优先考虑;
有较强的中英文读写能力(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可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热爱编辑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策划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诚实严谨、勤恳高效,态度积极,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有数字出版行业编辑经验者优先;有医学图书、期刊策划和医学网站从业经历者优先。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员
(1)职位描述:辅助专家做好医疗鉴定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医疗鉴定相关综合保障工作、鉴定受理、鉴定书审核发放及归档工作等。
(2)岗位要求:
具备相关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有3年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工作经验;
熟练掌握office办公室软件,良好的文字表述能力;
具有良好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细致的工作作风。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4、住院医师规培考务专员
(1)职务描述:主要承担住院医师规培市级层面的考核管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2)岗位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或卫生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教育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熟练掌握office办公室软件,良好的文字表述能力;
具有良好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细致的工作作风。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5、中医医学继续教育专员
(1)职位描述:中医学术活动的会务相关筹备、组织工作;配合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学分证书的购置、网上录入等工作;会员电子信息化管理及网络维护;协助做好部门日常工作,学术会议资料的归档和保管。
(2)岗位要求:
具备相关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教育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具有一定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细心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学习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的工作态度。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报
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请注明所要申请的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
3、笔
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
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5、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
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
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 62565939*1502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