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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市规模最大的公办高职学院,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融入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部分而组成,隶属市教委管理。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高层次人才(7人)
(二)优秀人才(76人)
详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度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
1.引进类别
A. 学科专业带头人
①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学术社会团体会长、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青年学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人才。
②上海市(青年)东方学者入选者、上海市(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拔尖人才;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人才。
③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主持人、两次以上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首位指导教师、具有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学科专业人才。
注: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院长原则上按照学科专业带头人标准引进,对于具有相关专业学术造诣和高校行政管理经验的高级职称成熟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B.行业大师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拥有与学院专业领域吻合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掌握核心技术或在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的优秀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获得国家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大师等称号的人员。
2.待遇
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平台建设等,高层次引进人才进校后一般适用年薪制。具体引进待遇面议。
3.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
(二)优秀人才(分批次招聘、录用)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规定等级的学术论文。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等工作。
管理岗位:承担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相关政策和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义务,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艺术类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背景支撑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3.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电子邮件发送到所应聘岗位对应院(部)的电子邮箱(见附件: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度人才招聘计划)和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附件及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命名。应聘材料包含:彩色照片、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科研教学成果、职称聘任证明等。报名截止时间:管理岗为2018年5月1日,其他岗位2018年6月30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面试
依据岗位类别,面试将采用面谈、笔试、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或面试由相关学院(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相关测评。
(4)学校审定
通过面试环节的人员,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进行复审,提请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审定,最终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4.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符合进编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日。
5.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人事处
邮 编:201415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746376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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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部门)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联系方式 |
1 |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2 |
二级学院 院长 |
研究生/博士 |
应聘学院主干专业背景 |
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
联系人:李老师 |
2 |
办公室 |
1 |
工作人员 |
研究生/硕士 |
专业不限 |
中共党员,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具备较强语言文字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对高校信息化建设有一定独立的思考。具有3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 |
纪检办公室 (监察审计室) |
1 |
工作人员 |
研究生/硕士 |
文科类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文字能力强。 具有3年及以上同岗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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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部 |
2 |
工作人员 |
研究生/硕士 |
新闻学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具备传媒专业学科背景,熟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与运行规律;具有较好的网络技术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新闻采编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党史等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党史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及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博士研究生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和研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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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科技处 |
2 |
研究人员 |
研究生/博士 |
理工科 |
有项目管理经验、企业经历、法律知识者优先。具有3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
|
6 |
招生就业办公室 |
1 |
工作人员 |
研究生/硕士 |
专业不限 |
熟悉高校招生就业领域工作,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事业编制者优先。 |
|
7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工作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熟悉继续教育培训领域工作,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事业编制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
8 |
财务处 |
1 |
工作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 |
熟悉会计软件,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或事业编制者优先。 |
|
9 |
后勤保卫处 |
3 |
医务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相关专业 |
具有全科医师职业资格证书。 |
|
10 |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
5 |
研究人员 |
研究生/博士 |
城市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相关专业 |
近2年在相关领域的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文章、获得过相关奖项、有相关研究专著者,优先考虑。 |
联系人:张老师 |
11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6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给排水、桥梁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及安全类专业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有企业施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联系人:干老师 |
12 |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
2 |
专业带头人 |
研究生/博士 |
古建筑、文物、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联系人:奚老师 |
4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古建筑、文物、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 |
具有古建筑管理、保护、修缮或古遗址保护、建筑设计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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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工程管理、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市政工程、道桥工程、建筑设备管理、法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者,或者具有10年及以上高校从教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联系人:操老师 |
14 |
机电工程与信息学院 |
13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具有相关实践经验,或课程教学经验。 |
联系人:刘老师 |
15 |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 |
10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食品、生物、医药、营养或检测、预防医学、护理学、临床医学、营养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检疫、血液学检验、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热爱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熟悉行业和专业发展;有教学经验者、指导学生技能大赛或本人参赛获奖者、临床经验或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或有丰富临床带教经验的护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
联系人:莊老师 |
16 |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 |
1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
具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或者具有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上海市各级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或参赛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联系人:杨老师 |
17 |
经济贸易学院 |
6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统计学、交通运输等专业 |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具有10年及以上高校从教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联系人:金老师 |
18 |
国际交流学院 |
1 |
专业带头人 |
研究生/博士 |
园林技术等相关专业 |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国外大学颁发的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
联系人:顾老师 |
2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建筑类相关专业 |
必须具有国外大学颁发的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学历学位可适当放宽;具有BIM职业证书及国外一年以上正规大学培训或者具有丰富的产学研(BIM技术方向)背景的人员,职称、学位、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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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教师 (中外合作办学方向) |
研究生/博士 |
英语 |
有5年及以上高校英语教学经验;具有国家级翻译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以及具有外事工作经验或有外教管理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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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思政教研部 |
5 |
专业教师 |
研究生/博士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中共党史等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或具有10年及以上高校从教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联系人:李老师 |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