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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 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二) 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三) 送达法律文书;
(四) 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五) 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六) 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七) 执行死刑(注:基层法院司法警察无此项职责);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警衔制度。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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