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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是上海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提供维权服务的实体机构。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物价监督员:职数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岗位职责:
负责管理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负责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工作,并撰写分析报告。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有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与主动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主动学习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具备相关工作岗位经验。
5、具有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且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50.8分。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7、中共党员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8、有处分记录者不予录用。
三、招聘办法及流程
1、报名
提交书面材料:《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书面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同时,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告下方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
2、资格审查与笔试
根据考生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1:5确定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未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重点测试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综合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面试环节。
4、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统一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6、考察
由中心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考察,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合作共事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7、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65467722施老师、陈老师(周一至周五,9:00-17:00)。
邮箱:szghyzfwzx@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120号2楼
附件:《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0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