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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持有时间须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
2、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以《浦东新区2017年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为准(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点击查看))。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10:00至8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方式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暂定于2017年9月9日上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题型和范围详见《浦东新区2017年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大纲》(点击下载)。
2、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7年9月7日10:00至9月8日16:00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16日10:00起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个人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5、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0日10:00至11月21日16:00登录浦东人才网,查询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事宜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要求196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如岗位要求最低工作年限为一年,即要求2016年8月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存在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用人单位咨询、监督电话详见《浦东新区2017年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用人单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点击下载)。
政策咨询电话:38583135;
考务咨询电话:5860132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1326;
监督电话:38583099。
2017浦东新区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用人单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浦东新区民政局
2017年8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