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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脑血管病防治研究所(以下简称“脑防所”)是隶属于上海科学院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专业从事脑血管病防治的基础理论、流行病学、预防药物研究、检测仪器改制的科研院所。
为推进单位发展,根据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说明
1、岗位名称及职数:基础实验科研人员1名(专技10级)
2、岗位职责:向研究室主任负责,参与完成本单位脑血管病防治相关的现场和基础实验研究,协助承担科研管理等工作。
3、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神经病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教育背景可适当放宽。
(2)有较强的独立完成科研任务及学习、沟通的能力。
(3)有较高的责任心和较好的团队协作、奉献精神。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自然或上自然基金者或发表过高影响分值SCI论文者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国家专利授权者优先。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
二、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个人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报名表》(附在脑防所公开招聘公告后),填写完毕,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技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E-mail至 wangyan1997@aliyun.com。报名日期截止至2017年9月10日。
2、资格审查:脑防所人事部门将依据收到的招聘报名材料进行资质审查。
3、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含复试)
(1)通过招聘资质审查的对象,按脑防所通知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每一岗位一般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进一步测试与岗位相关的能力和知识。面试考官由上级和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人员组成。
4、体检: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通知体检。体检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由脑防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合作共事、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
6、确定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级部门网站(www.sast.org.cn)和本单位网站(www.strokepre.com)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7、聘用: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4号文),签订聘用合同,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0898321
邮箱:wangyan1997@aliyun.com
地址:上海浦东科苑路1278号三楼上海脑防所办公室(201203)
监督电话:23112494
特此公告。
上海市脑血管病防治研究所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