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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党校(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学院)(以下简称“新区党校”)成立于1993年5月22日,是新区区委直属机构,为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新区党校是新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承担处以上干部的主体培训工作,同时也是新区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
为适应党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新区党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中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5、招聘专业为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行政法学、人力资源管理;
6、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述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7、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邮寄材料的方式,请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邮寄至校组织人事部门(地址见后)。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2、资格审查。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审查。
3、笔试。由党校命题,组织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
4、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5、试讲及科研成果评比。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同时进行科研成果评比。
6、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5%、科研成果评比成绩占15%的比例,确定应聘者的最终成绩。
7、体检、政审。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总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8、公示。按照应聘人员考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浦东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浦东新区人社局审批。
四、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等均按照国家、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1-20210112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988号中共浦东新区区委党校1405室
邮政编码:201210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党校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行 政 学 院
2017年6月15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