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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静安区社区工作需要,根据《静安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4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报考“五中心一所”社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居民区社工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9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对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2017年静安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附件)。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