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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上海市教委与上海师范大学双重领导的市首批实验性、示范性高级中学。学校以“发展教育——让每一个师生都得到充分和谐的发展”为办学思想,依托上海师大,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创设让每一位师生都能得到充分和谐发展的空间和时间,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现代素养的优秀高中生。
学校十分重视发展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教师搭建出多渠道的发展平台,学校期待与每一位教师共同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取邮寄材料、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报名方式。其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23日。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信函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星公路388号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人事办公室(邮编:200124)或电子邮件发送至ssdfzzp@126.com,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23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学校会同相关处室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恕不回复。
3、考试与考核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由各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组织笔试、面试及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试讲须进入课堂实践讲课,由教研组组织专业教师听课评估。通过校级考试与考核才有资格参加市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对通过考试与考核的人员,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考察由学校党委与人事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星公路388号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人事办公室
邮 编: 200124
联 系 人: 贺老师、秦老师
联系电话: 021-58395328转8015
邮 箱:ssdfzzp@126.com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