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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5】22号)和《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构建我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采取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各街镇自行组织岗位报名、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条件和要求,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3、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外省市人员;
4、报考街镇五个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综治中心、社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报考居民区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
5、具有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笔试报名和内容
1、笔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0:00至3月31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系统(rsj.changning.sh.cn)。>>>进入报名入口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报考居民区岗位或街镇五个中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长宁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提供照片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0:00至4月8日16: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作为弃考处理。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5、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14:00-15:30。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0日期间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