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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部2017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49名(招聘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3. 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
4. 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 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17:00截止。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财政部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名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将于4月中旬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拟于4月中下旬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前安排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虑面试人员各方面表现,按照1:1的比例由各单位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时间拟定于5月上旬。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将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各招聘单位。
(四)政策咨询电话:010-6855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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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