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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17学年第二批计划招聘教师48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学历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非师范专业必须是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211工程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教育硕士的,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②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或在读证明。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教育硕士的,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免费师范生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执行。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