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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结合虹口区社区工作需要,根据《虹口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虹委办〔2015〕40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52名。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2016年下半年虹口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10:00至8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设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招录单位会在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岗位报考,招录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5、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8月24日10: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虹口区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录单位不另行通知。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以及资格初审的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初审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考生可于本站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6年8月27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5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他事宜
1、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替补。
2、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虹口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其他关于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等问题请详细阅读《2016年下半年虹口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问答》。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5015551
监督电话:25015556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