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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大专学历层次、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国家及民航局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24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2.所有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5周岁以下。
3.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体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要求如下表
部门 |
岗位 |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
人数 |
要求 |
用工性质 |
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工会办公室) |
组织科组织干事 |
思想政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 |
1 |
硕士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符合涉密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或组织人事工作经历者优先。 |
派遣制 |
审计员兼纪检员 |
审计或会计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审计会计技术职务中级以上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审计工作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信息处理、公文写作、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
事业编 |
|
计划财务处 |
会计 |
财经类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接受过较系统的财务税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具有一定的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专业知识。 |
派遣制 |
教务处(科研处) |
考务处理 |
专业不限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教务助理 |
专业不限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
学籍助理 |
专业不限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
航空维修系 |
机务执照培训与考务中心助理 |
计算机相关专业或飞机维修相关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精通windows操作系统和常用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的硬件、软件,以及相关技术;熟悉飞机维修相关规章、法规。 |
派遣制 |
航空制造系 |
147质量管理员 |
飞机维修相关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企业机务维修经历或66部基础执照者优先。 |
派遣制 |
学生工作处(团委办公室) |
助理(武装) |
专业不限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热爱国防教育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身心健康,责任心强。 |
派遣制 |
团委干事 |
专业不限 |
1 |
中共党员,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
就业指导中心助理 |
教育学、社会学等。 |
2 |
中共党员,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
派遣制 |
|
心理辅导中心心理辅导员 |
心理学专业,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为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咨询。 |
1 |
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
派遣制 |
|
各系部 |
助理(教学) |
专业不限 |
3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助理(行政) |
专业不限 |
3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
助理(学生) |
专业不限 |
2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
图文信息中心(图书馆) |
校园卡管理员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通用计算机及网络软硬件维护、ORCLE、LINUX、WINDOWS、OFFICE、信息数据安全等应用;有校园一卡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派遣制 |
继续教育部 |
学历教育办公室助理 |
专业不限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在职培训与鉴定考核办公室助理 |
专业不限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派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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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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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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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在网上下载附表一:《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发送至scachr@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①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印章)
③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主要代表性论著(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著或论文。
④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⑤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请邮寄至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收,注明“应聘”字样。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比例不低于1:3。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来校进行面试考核。
3.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采用综合面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提问式)、考官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标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岗位技能测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的必须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核成绩中,岗位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
4.体检与考察
①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学院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院医务室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院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cac.s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人事处),邮政编码200232。
2.联系方式
招聘电子邮箱:scachr@163.com
联系人:曹老师陆老师电话:021-64667688
3.举报与投诉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1-34693217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16-7-12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