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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宝山区工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职位竞聘上岗。
一、竞争职位
宝山区工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现聘事业单位管理七级或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职工文化宣传教育等工作。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竞岗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山区公务员门户网、宝山人事人才网、宝山区总工会网等网站发布竞聘上岗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7月25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1188号301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3: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本次竞聘上岗不再继续组织。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及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之比为3:1。笔试、面试按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2名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五)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
经宝山区总工会党组会集体讨论,差额票决产生拟任人选,拟任人选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通知,办理任职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正式任职时间。
宝山区总工会
2016年7月14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