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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普陀003(人才)〕受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侨务、民族宗教办公室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人员1名(行政办公室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主要负责行政单位日常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
1.本市户籍,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刻苦耐劳。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综合协调能力,有较好的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4.中共党员优先。
三、工资待遇
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与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区政府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试用期为半年。
四、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且符合条件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个人简历(注明联系电话,附照片)及自我介绍材料(500字以内)发送到uu5330@163.com邮箱,邮件命名为“侨民宗办招聘”。审核资料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016-07-07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