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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社科院和最大的地方社科院,也是上海唯一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上海社科院积极贯彻中央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号召,对接中央和上海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智库建设和学科发展的双轮驱动,加快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努力建设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的国家高端智库。现设有18个研究机构、42个研究中心。在职工作人员750余人,其中研究员130人,副研究员180人。我院是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现拥有8个博士学位授予点、6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读研究生660余人。
现根据我院发展需要,诚向海内外招聘社会科学领域英才。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会2名,外事项目官1名,编辑2名,行政岗位3名,翻译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6日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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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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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说明与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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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
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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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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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位说明
(1)负责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及时办理业务;
(3)上报用款计划,严格按预算执行财务收支;
(4)编制记账凭证、上报月、年度会计报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聘条件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财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熟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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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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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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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位说明
负责欧美项目组接待与出访、对外宣传、大型会议组织等。
2、应聘条件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从事外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4)具有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5)有第二外语达到中等程度者优先;
(6)具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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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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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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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位说明
(1)报纸编辑
能够独立从事版面编辑业务,包括稿件策划,组稿、约稿、写稿等务;具备细致的编校工作责任心。
(2)新媒体编辑
从事新媒体策划、组稿、以及编校等工作;能够独立组织内容,利用新媒体每日发布相关内容;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影响。
2、应聘条件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文科);
(3)从事新闻编辑工作2年以上;
(4)具有新闻记者证者优先#FormatImgID_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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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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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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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位说明
从事办公室行政工作,撰写公文,资料整理,会务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聘条件
(1)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共党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资格证书;
(5)从事办公室行政工作2年以上;
(6)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志于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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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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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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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位说明
俄语编译。
2、应聘条件
(1)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俄语类语言认证证书、计算机资格证书;
(4)能熟练用俄语进行交流和编译工作;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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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研究所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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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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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位说明
(1)阿拉伯语编译;
(2)土耳其语编译。
2、应聘条件
(1)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阿拉伯语类或土耳其语类语言认证证书、计算机资格证书;
(4)能熟练用阿拉伯语或土耳其语进行交流和编译工作;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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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在线报名(rczp.sass.org.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7日12时。
2、资格审查
上海社会科学院将根据收到的在线报名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笔试
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主题论述等形式。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入选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53066410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