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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经上海市公务员局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决定面向海内外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序号 | 单位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1 |
自贸区管委会 陆家嘴管理局 |
金融城商务运营总监 | 1 |
2 |
自贸区管委会 张江管理局 |
创新发展执行总监 | 1 |
3 |
自贸区管委会 保税区管理局 |
营商环境首席规划师 | 1 |
4 |
临港地区开发 建设管委会 |
产业发展首席规划师 | 1 |
5 | 经信委 | 首席信息官特别助理 | 1 |
6 | 商务委 | 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管理总监 | 1 |
7 | 国资委 | 绩效管理总监 | 1 |
8 | 金融局 | 金融服务首席规划师 | 1 |
9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安全总监 | 1 |
10 | 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 | 1 |
11 | 教育局 | 教育发展首席研究员 | 1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
三、应聘方法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从5月23日开始可通过浦东人才网(http://www.pdhr.com/)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09:00至6月17日17:00。
报名网址为:http://www.pdhr.com/。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聘任职位。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报名信息表》。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中文版):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电子版也可)。报名材料请邮寄或将扫描件E-mail到报考单位,材料恕不退回。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资格审查。6月24日在浦东人才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评价方法和内容
本次招聘评价分为履历分析、能力评估和专家面谈。
(一)履历分析。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履历分析。
(二)能力评估。6月25-27日,针对岗位所需能力特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
履历分析和能力评估按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专家面谈的人员名单。
(三)专家面谈。面谈专家组由招聘单位领导、业内专家等组成,通过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
根据面谈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尽职调查和第三方背景调查的人选,核实应聘人员的重点能力特征和相关重要信息。
五、公示和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浦东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一般为2-3年,聘任薪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41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8621)58877988-1100
传真(8621)58876731
监督电话:(8621)24022536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8621)58604600
附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3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