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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普陀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经过报名、笔试等程序,现已进入资格审核阶段。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面试。现就此次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5月28日(周六)。具体时间以考生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核地点
1、资格审核地点:普陀区行政学院(上海市灵石路1430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进场,他人不得替代。
2、公交线路:轨交7号线新村路站,112、224、737、923、206、951、520等。
三、资格审核所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非上海户籍的考生带好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5、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应提供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岗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除社保缴纳凭证外,还需提供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原件。
7、其他证件原件(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任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外语或计算机培训考试证书),或本人学术、科研成果等有关资料。
8、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9、面试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请携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
10、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资格审核现场秩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我们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核当天,不进行面试。请考生留意手机短信。
3、咨询电话:52564588×2570或2575。咨询时间:从公告起至5月27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4、请考生妥善安排时间,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最后,祝各位考生一切顺利!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