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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下的公益服务性质事业单位。依托市文联跨行业、跨部门、跨艺术门类的综合优势和专业艺术人才云集的资源优势,在坚持阵地服务的同时,延伸服务手臂、发挥主导作用,是一支常年活跃在艺术家和基层之间、传播先进文化的有生力量。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部门:演出部
岗位名称:影像制作
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宣传片、专题片以及演出剧目(或节目)等影像视频的创意设计及制作;
2、整体协调跟进,能独立完成各类影像制作;
3、视频素材的管理、资源整合以及项目备份等工作;
4、多媒体视频内容的采集、录制、加工、转码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30周岁(含)以下,熟悉演艺行业、热爱文艺事业,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艺术修养;
2、影视制作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级(含)以上职称。有电视台、影视机构以及重大演艺活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条理清晰、善于沟通、富有创意、思维活跃,具独特思路及创意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编辑和组稿功底,能独立完成各类影像的创意、设计及制作;
4、精通并熟练操作Edius、AE、Premiere、PS等各种后期合成剪辑软件,熟练掌握音效及音乐的后期制作,对创意、节奏、镜头的运用和组合等方面有较好把握;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可以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以及加班出差等工作安排;
6、品行端正、自律性强,具有优秀的学习能力、良好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团队意识。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需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并发送至wlyst@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姓名+学历+专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9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
根据岗位要求组织专业笔试。笔试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由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织专业面试,综合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面试需带自己个人作品。
5、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需在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岗位需求的人员,中心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
由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上海市文联附楼207室
联系人:张老师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92358
传真:021-62492358
电子邮箱:wlyst_hr@163.com
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
2016年5月20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