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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招聘教师7名,保健医生1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教师7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年龄35周。(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酌情考虑。)
(2)保健医生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务相关专业毕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女性。
以上岗位有市一级幼儿园工作经历的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简历(要求附照片);
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可展示自我专长和教学技能方面的资料。可将纸质材料投至单位,也可将电子材料投至邮箱。
2. 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
1、范围:(1)面试:教师进行弹、唱、跳、画、讲等教学技能的测试和给幼儿上一节课并说课。(2)笔试:教师进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案例分析和写教案测试。保健医生进行幼儿保健基础理论知识和保育工作心得体会测试。
2、办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市妇婴保健院进行体检,领取《上海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
地址:虹桥路2264号 联系人:秦老师、钱老师
电话:62425369 邮 编:200336
Email:szyrs5369@163.com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
2016年5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