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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浜镇人民政府委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部门及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下属部门及单位人员28名。
二、 招聘对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5月24日;
4、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5、 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招聘简章》要求年限;
6、 本区户籍人员,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7、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l 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的;
l 在校读书尚未毕业的;
l 录用后,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
l 有领取财政在就业、社保等方面额外补贴的;
l 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l 有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记录或曾被用工单位开除过的;
l 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8、具体职位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5号楼一楼)报名。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具体要求,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周二)9:00-15:00;
现场报名地点:乐都西路867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号楼一楼)
2、提交材料:①《求职信息登记表》(附件一),②户口簿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④学历证书复印件、⑤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的,请自行到学信网上注册后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⑥岗位所需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⑦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查询记录单,⑧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职位限报:求职者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填写1个招聘岗位,并选择是否愿意调剂,具体内容以所填《求职信息登记表》为准。注:为避免笔试时间上的冲突,求职者不得在一个批次中填报2个及以上岗位。
4、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本人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 招录方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纲见附件二),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5天后可在松江人才网公告栏查询成绩。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超过3:1,则可以不安排笔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将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和考生笔试成绩分布,在对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后,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比例,去掉排在所有考生成绩排序末尾的20%左右人员进行确定。
(1)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5月26日(周四)10:00后
请考生登陆松江人才网公告栏中查找“关于20160528批次招聘笔试下载准考证的通知”自行下载即可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周六)13:00-15:00
如有更改,请以“关于20160528批次招聘笔试下载准考证的通知”上内容为准。
2、面试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按照岗位(而不按照单位)进行。面试会测试应试者的拟任岗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丧失入围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在笔试结束的5天后登陆松江人才网公告栏中查找“关于20160528批次招聘笔试成绩公告”,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要按照该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以上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4:6的比例进行加总,满分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通过以上步骤,某个岗位拟录用的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的,可以在符合岗位条件且愿意调剂的笔试参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后,由用工单位重新组织面试进行调剂、补充。
4、考察和公示
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入围人员在松江人才网和新浜镇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由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同一职位系列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 录用及相关待遇
经体检、学历验证、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岗位名称中含社区工作者的,与上海新浜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牵动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有关要求执行,其他岗位人员与上海新浜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新浜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统一按照新浜镇有关规定执行。
六、 招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7892832
监督电话:57892480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