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普陀区社区工作需要,根据《普陀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化社区工作者375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普陀区2016年(上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见附件)。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5月19日(9:00至16:00)。
2、报名方式:考生前往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详见附件),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3、报名时所需携带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报名照片2张;(5)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考生);(6)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特长的证书类材料。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街镇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6、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普陀区2016年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2)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不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递交相关受理材料的,视作报名无效。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考生可通过“上海普陀”网站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6年5月28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16日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上海普陀”网站查询。
5、面试相关事宜由各街镇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其他事宜
1、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替补。
2、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普陀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曹杨新村街道:62167000*8309
长风新村街道:62857261
长寿路街道:62277887*4051
甘泉路街道:56377661,56077230
石泉路街道:62241200
宜川路街道:56531239
万里街道:51987666*5851
真如镇街道:52858450
长征镇:52407968
桃浦镇:13501919850
监督电话:52564588-7911
相关附件:
·普陀区2016年(上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docx
·普陀区2016年(上半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大纲.docx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