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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教学单位,形成了以音乐创作、音乐表演、理论研究、音乐应用四个学科群为主体,传统优势学科、特色学科与新兴复合型学科交叉融合、协调互补的学科发展格局,培养了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各岗位共14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各岗位共4人。
二、招聘岗位类型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类型
(1)专业教师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各项教学辅助等工作;
(3)管理岗位:从事行政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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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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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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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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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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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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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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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戏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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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表演兼台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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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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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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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戏剧专业院校表演或导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具备一定的教学和实践的经验;
3、具备较强的综合专业能力,有音乐或舞蹈专业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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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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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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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作曲兼应用音乐技术理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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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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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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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2、具备作曲与电子音乐学科专业背景;
3、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在专业领域具备较为丰富的创作阅历;
4、具备国际化专业视野且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
5、具备相关专业优秀成果、重要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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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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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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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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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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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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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海外学习经历;
2、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精通一门以上外语);
3、具备两年及以上艺术管理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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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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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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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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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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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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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提琴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海外名校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2、具备较强的演奏能力,在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具备一定的专业教学能力,能够承担中提琴本科生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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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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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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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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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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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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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笙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具备较强的演奏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
3、国内民族器乐重大比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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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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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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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吉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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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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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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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爵士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具备较强的演奏能力,在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具备优秀的爵士乐相关等方面的创作能力;
4、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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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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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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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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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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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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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对专业音乐教学和管理有一定了解;
3、具备良好的文字能力和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以上水平);
4、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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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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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乐器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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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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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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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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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具备乐器修缮专长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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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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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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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技术及文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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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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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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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作曲及音乐工程等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2、熟悉声像数字化期刊、多媒体制作,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了解网络推广、数据库、排版者优先考虑;
3、熟练应用音视频制作、制谱、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设备;
4、具备一定专业期刊文字编辑的知识和能力,并能独立完成产品方案和相关流程的编制;
5、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以上水平),具备海外交流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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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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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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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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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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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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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具备会计执业资格证书;
3、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及财务相关软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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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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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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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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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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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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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电气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亦可考虑;
3、具备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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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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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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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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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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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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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具备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全科医生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3、具备一定的医院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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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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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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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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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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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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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
2、具备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关的资格证书;
3、具备一定的医院工作经历,具备学校和相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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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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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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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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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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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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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符合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要求;
3、熟悉高校食堂工作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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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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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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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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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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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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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提琴演奏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具备较强的演奏能力,在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国内外小提琴比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3、具备一定的专业教学能力,有一年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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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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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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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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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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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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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琴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3、具备一定的比赛经历,重大比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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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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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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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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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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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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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或音乐工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熟练应用信息化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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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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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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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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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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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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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具备一定的调律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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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下载《上海音乐学院2016年岗位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发至招聘邮箱:shcmusic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请以“本人姓名-申请岗位名称”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恕不接受申请。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17日
2、资格审查
上海音乐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在收到考核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验证材料。
3、考核
由上海音乐学院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音乐学院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中成熟人才进编,其他人员原则上以人才派遣方式录用,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邮 箱:shcmusiczhaopin@163.com
联系电话:021-64313746
上海音乐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