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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事业发展需求,奉贤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年度第二批教师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语文教师岗位:小学19名,初中6名,高中2名;
物理教师岗位:初中4名;
体育教师岗位:小学6名,初中5名,高中2名;
其他特殊专业教师岗位:心理教师1名,教育科研1名,质量监控1名,特殊教育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上海市户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业成绩须达到学士及以上学分绩点,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
2、非上海市户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体育教师岗位除外):全国重点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非重点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业成绩须达到学士及以上学分绩点,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
3、本市外区县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二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4、奉贤户籍历届生:2014、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其他条件
1、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应聘其余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2、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艺体类专业除外)。
3、应聘物理、体育教师岗位,须专业对口。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奉贤籍历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13届。
5、艺体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可应聘语文教师岗位,限招奉贤籍。
(三)其他特殊专业教师岗位条件
1、心理教师岗位
本市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心理学专业,学业成绩须达到学士及以上学分绩点,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2、教育科研岗位
本市“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教育管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博士学位;具有教科研管理工作经历的在职教师(须教育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大学英语六级,计算机国家二级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成绩优良,能胜任学校课题研究及教科研管理工作,文字组织能力强,并能兼任高中某门学科的教学工作。
3、质量监控岗位
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测量或评价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相关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合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熟悉相关普教系统学业评价业务,身心健康。
4、特殊教育岗位
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康复或特教类相关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教师资格笔试合格。
三、考核录用办法
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1、综合能力笔试。教育局统一组织综合能力笔试,笔试成绩合格,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学科面试人员。
2、学科面试。教育局统一组织学科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综合评定。
3、综合评定。从基本情况、综合能力、学科面试三方面按2:4:4比例综合评定成绩(即:应聘人员的材料基本情况20%、综合能力笔试成绩40%、学科面试成绩40%),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4、教育局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6、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7、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24日(周三、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收费:代收人才测评机构的综合测试(笔试)费用170元。
四、报名提交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粘贴好照片),见招聘预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4、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5、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原件、复印件,至少要有六学期开列的成绩,须计算机打印,并由高校教务部门盖章,不能盖二级学院或大学分校的章;
6、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历届毕业生
1、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粘贴好照片),见招聘预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在职公办教师
1、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粘贴好照片),见招聘预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8、重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7425735 57426481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邮政编码:201499
七、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37597039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7597032 (教育局纪监审计执法科)
附件: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4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