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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崇明县人才储备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储备人才若干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
《2016年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招聘职位》附后
三、报名材料
1、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报名表。
2、其他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非应届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件复印件(包括任职、职称、执业资格、外语和计算机等级等证书),以及本人的学术、科研和工作成果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注: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核、面试、政审和体检等。报名资格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五、其它说明
1、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录用人员填写的意向职位、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和服务单位需求情况,将录用人员委派到服务单位(机关、事业、国有企业)。
2、录用人员统一签订《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派遣合同》,合同首签2年,可续签一年。
3、录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崇委办[2012]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一年约6.7万元,第二、三年约7.2万元。
4、户档管理。对储备的非上海籍人才,一律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统一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保管。
5、人才储备采取边储备、边使用、边“消化”的滚动发展的使用方式。
6、对合同期满未被服务单位或其他单位录用的、合同出现终止情形的高层次储备人才,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点击下载:
中共崇明县委组织部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4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