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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公务员的相关规定,现将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2016年招考面试确认及材料寄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包括调剂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限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5日17: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zjhwzhaolu@163.com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同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招录邮箱zjhwzhaolu@163.com:
(1)面试确认单;
(2)报名登记表(可从网站下载,含本人2寸免冠彩照电子照片);
(3)考察联系表。
放弃面试的,应出具关于自愿放弃面试的说明,本人签字后传真至020-83315928并电话确认,原件寄我局人事处。
2.请考生于2016年1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63号珠江航务管理局人事处,邮编510110。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1)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经我局同意,可以在体检考察阶段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写上姓名及报考部门。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时间
我局2016年度招考面试拟于2月下旬举行,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人社部招考网站。
联系电话:020-83315881。
附件: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2016年1月19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