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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是本市主管核电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核电的规划编制、核电项目的协调管理、核电事业的培训交流和信息发布等公益职能。由于核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拟招聘岗位为财务出纳岗位1名。
二、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
三、岗位要求:
财务出纳岗位 1名
岗位描述及岗位要求:了解和熟悉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出纳工作,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能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具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请报名者于2015年10月 21日—23日(周三- 周五)上午9:30—11:30和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等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到徐汇区武康路117号(甲)上海市核电办公室综合处办理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统一参加由市核电办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的考试活动。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体检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前往二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5、政审考察
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64370654 传真:62121886
2、监督电话:23112745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