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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准考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核查 科目代码 |
网站 查询分数 |
电话 | 申请日期 |
电子邮箱 |
备注:
1、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
2、表格填妥后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
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