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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泾镇2015年第二批委派制合同人员招聘笔试即将于2015年8月22日下午举行,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已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自行在以下附件(20150822-准考证打印.rar)中下载准考证,不须加盖我中心公章,可持此证直接参加考试。准考证使用注意事项: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打开(输入时不准加入空格);
2、未现场资格确认或未缴验有关证件原件的考生:准考证下载中没有相关信息,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下午13:00-15:00
考试地点:松江区成人教师进修学校(松江区西林北路420号)
附近交通:松江3路/松江5路/松江9路(西林北路中山二路站)
4、考生须知:
①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面左上角。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可交卷退场。
②考生务必携带蓝色(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草稿纸、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类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③考卷发放后,应首先在考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
④考试开始铃响后方可答题。须按照考卷要求在指定的位置作答。答题时可使用橡皮,但不得使用涂改液(带)。
⑤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考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⑥考点无停车条件,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5、请仔细校对准考证上的证件号码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请持身份证原件等到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5号楼5107室,附近交通:2/4/13/14/25/34路公交车,联系电话:67848655)进行修改,更换准考证。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5年8月21日
附:考场纪律规定
一、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5分钟进场,不要迟到。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进行30分钟后(上级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入座,并自觉将本人有效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监考教师检查。违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除规定必须用铅笔填涂答卷的考卷外,答卷只能用钢笔或水笔(不得使用红色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卷面整洁。违者,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四、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1、保持考场肃静,考场内不得交谈喧闹,不得吸烟,不得任意离开座位,不得擅自借用文具,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
2、服从监考教师的指令、监督和劝告。
3、参加考试不准携带计算器,其它任何物品〔书本、书包、笔记、资料、手机、BP机(必须关机)等〕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讲台上或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不得放置在座位上、抽屉里。考生不准自带草稿纸,只能使用监考教师提供的草稿纸。
4、试卷下发后,考生必须首先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准考证号码后,才能开始答卷,监考教师应在开考5分钟内对此进行核查。考试时,考生应将已答完的试卷压在未答完的试卷下,不得分散放在桌面上。
5、考生必须按时交卷,交卷时不得相互交谈,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对答案,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大声说笑。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考试作弊论处:
1、事先将公式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抄写在桌椅、衣服、文具、身体等上,或夹带进入考场(不论看与否)。
2、处于开启状态的手机或未经许可携带的电子器材在开考后仍在身上或身边(座位、抽屉、桌椅等)。
3、在闭卷考试开始5分钟后,仍未按要求将书本、资料等放在监考教师指定地方,或未经许可放在座位、课桌上、课桌内以及课桌周围(不论看与否,并且包括迟到考生)。
4、偷看或让人偷看、抄袭或让人抄袭试卷,传递字条或利用其它工具传递考试内容和答案(经监考教师认定,不论试卷更改与否)。
5、考试时虽经监考教师允许离开考场,但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资料或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
6、考试时相互交谈,或向他人示意,或与他人核对考题答案,或在考场内朗读考试内容。
7、其它经监考教师认定的作弊行为。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