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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基层司法所文职人员2名。
岗位职责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职责包括:
1、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和排查调处工作;
2、指导各村(居)委人民调解工作;
3、完成区司法局、街镇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基层司法所文职人员具体职责包括:
1、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数据的月、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及分析,做好数据报表的信息上报工作;
2、做好司法所动态信息撰写、文件档案管理和归类工作;
3、协助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等;
4、完成区司法局、街镇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报考条件
(一)热爱司法行政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均在上海市范围内;
(三)专职人民调解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文职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操作水平,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报考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法学及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至8月1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永盛路1190号金钛怡和大厦816室。
(三)报名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嘉定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请下载后自行填写并打印带到现场提交(承诺人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考试和录用
(一)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根据职位要求分别制定考试内容;笔试后,根据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经政审及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批录用。
(四)录用后,与上海市国际汽车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录用岗位工作。
招聘咨询部门: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治处,联系电话:60792148。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