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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委托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
劳动仲裁辅助人员。
二、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地位于普陀区周边地区优先考虑),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
4、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熟悉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
5、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要求80字以上;
6、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及文书书写能力;
7、中共党员优先。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报名表(附件中自行下载)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
ptqservice_zp@163.com,截至日期2015年7月13日。
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3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