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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是一家隶属于上海科学院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根据国内外纳米发展的趋势、结合上海纳米科技发展特点,开展纳米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协助上海市科委管理纳米科技专项、营造产学研创新环境、推进纳米技术产业发展等工作。现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本单位发展的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项目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项目管理人员1名
岗位职责:科研项目管理
岗位条件:
1)理工类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2)具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验;
3) 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有纳米科技相关研究经历、副高级职称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电子照片、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enshi@snpc.org.cn。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pdf格式并以附件形式上传。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在上海科学院的指导下,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综合考核通知。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3、招聘形式
根据应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将根据职位要求组织相关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官将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和科研骨干组成。根据3:1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比例。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通知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pingping@snpc.org.cn
联系电话:64101616-217
监督电话:51371512
附件:报名表
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