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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盲童学校是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对本市视力残疾儿童青少年进行学前、九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融高中阶段的文化知识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一体的综合高中班。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幼儿教师 1名
2.语文教师 1名
3.数学教师 1名
4.英语教师 1名
5. 体育教师 2名
6. 多重教师 1名
7.生活指导员 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幼儿教师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做好日常班级管理、保育教育工作。创设良好的环境,促进幼儿的发展。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语文教师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能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对学生学业进行评价。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3)数学教师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能够胜任初、高中数学教学工作,备课,上课,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学业进行评价。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英语教师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能够胜任初、高中数学教学工作,备课,上课,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学业进行评价。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5)体育教师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承担和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参与学校体育训练和竞赛。
(6)多重教师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能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个别辅导学生。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7)生活指导员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完成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外,在教导处领导下,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热爱、关心、帮助学生,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
4)社会人员应聘教师岗位具有教师资格证;
(3)其他条件:
1)生活指导员岗位:护理专业或者具有护理经验者优先。
2)体育教师岗位:有体育教师经历或带队训练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报名应聘方法:
(一)网上报名:
1、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长宁教育招聘专栏(网址:)”,或登录“长宁教育网()”,在首页上,点击招聘链接,进入“长宁教育招聘专栏”。进入网站后,注册个人帐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并可以保存填报的个人料。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不录用后果,责任自负。
2、浏览招聘信息并和我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应聘人员提交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确认并提交后。我单位在此期间浏览应聘相应教师岗位的人员简历,择优选择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教,进入我单位试教阶段的应聘人员简历将被锁定,锁定后不能在网上选择其他单位的岗位。
(二)试教、考核程序。
3.试教。
进入学校试教名单后,我单位将根据工作安排尽快安排应聘人员到本单位进行试教,未通过试教的应聘人员的简历将解锁,解锁后可以应聘其他单位岗位,试教结果只作为本单位选择评价应聘人员的依据,不向其他单位公开;通过试教的应聘人员,我单位会将简历提交至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和专家面试。
4、区教育局统一笔试、面试。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站内消息和手机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笔试通过后组织区内学科专家面试。笔试、面试阶段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应聘其他岗位。
(三)录用程序。
5、心理素质测试、体检。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通过专家面试、学校考核的拟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
6、考察录用。
我单位根据拟聘人员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亚丽
邮 箱:chengyalimm@126.com
联系电话:32221653
监督电话:62425639
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上海市盲童学校
2015年6月5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