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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科学、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的专业研究和决策咨询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13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招聘岗位以及报考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材料发至招聘邮箱shjkyrs@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部门(序号)+应聘岗位(序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3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综合测评。未进入综合测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测评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等,分别采用心理测评、笔试、面试、项目实测等方式进行。其中心理测评仅作参考,不计入综合测评分数。未进入复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复试
主要以答辩方式进行。
5、体检
通过复试人员参加体检。至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对通过复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复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64169448
网址:http://www.cnsaes.org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五年五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